认证服务:
可持续技术服务:
根据我国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》(卫生部令第3号)第二章第十条规定: 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,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,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。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、染发、烫发、脱毛、美乳、健美、除臭、祛斑、防晒的化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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